四、紧密合作,严格执法,维护春运良好秩序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铁路、民航、公路、水路和城市交通的各枢纽站(场、港)及周边地区加大整治力度,强化运输秩序管理,确保社会环境安定有序。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机场、车站、码头等窗口地区及交通运输沿线的治安整顿,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拉客(票)、倒客(票)、宰客、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甩”客、“卖”客和兜售客源等违法违章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当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当采取较长时间交通管制时,要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市民有序出行。
重庆警备区、武警重庆总队、市公安局要配备充足的值勤力量和机动警力,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维护运输秩序,并针对不同突发情况制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高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各机场、车站、码头要加强对公共候车(船、机)区域的巡查管理,维护旅客候车(船、机)秩序。
物价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重点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市场指导价格政策,严肃查处春运期间各类乱涨价的违法违规行为。气象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准确发布气象信息,为运输部门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创造条件。
五、以人为本,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倡导文明服务,指导客运企业(站)为旅客提供温馨优质服务。运输企业要以春运服务为契机,加强文化建设,树立服务品牌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要加强运输调度指挥,保证车船的正班正点。要完善服务设施,保持站容站貌和车(船)容车(船)貌整洁,为旅客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当夜间有旅客滞留时,车站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服务。要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预售(订)票、扩大联网售票范围和组织送票服务等措施,方便旅客购票。主城区七大一级汽车站今年新推行了联网售票,要充分发挥网络、电话、代售点售票功能,方便群众出行,同时要加强系统维护,防止出现故障,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办好。要认真推行以“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为内容的“三优”、“三化”目标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要做好民工运输组织工作,开展春运农民工平安返乡(岗)安全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方便民工购票、乘车,为广大民工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运输服务。要重点照顾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旅客,帮助他们解决出行困难。春运期间,凡是发生严重服务质量事件,特别是粗暴待客、侵犯旅客合法权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