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11〕37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春运期间的客货运输组织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确保经济社会秩序稳定,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650号)及
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746号)精神,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2012年春运于1月8日开始,2月16日结束,为期40天。据预测,2012年春运期间全市旅客运量约650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2%。其中:铁路约292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7.8%;公路约6000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0%;民航约11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5%;水运约100万人次,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2012年元旦、春节相距较近,学生流、探亲流和民工流将形成叠加,春运高峰将提前且持续时间较长,高峰客流量大,运输供需矛盾突出。市内中短途和农村客运客流大幅增加,群众出行需求向多样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包车客运需求将迅速增加,道路旅客运输组织难度加大。道路、铁路、航空客流的大幅增加,通往汽(火)车站、机场的公交及轨道线路客运量将明显增长,对城市公共交通疏运及轨道交通与公交线路的换乘接驳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12年春运工作,严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春运工作原则,站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春运及“春节黄金周”客货运输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以主管领导负责的春运工作组织机构,制订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协调解决和妥善处置春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确保春运以及假日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市各级政府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运输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认真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障春运工作顺利进行。要关心慰问运输行业一线职工,做好运输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给予重点支持和安排,确保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