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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为广大农民普及科技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体现人文关怀,满足广大农村群众最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文化消费需要,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目标是:2011年底前,在全市行政村完成农家书屋挂牌工作。
  四、建设原则
  按照“政府组织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主管理,创新机制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把握好农家书屋建设的实际要求和现实条件,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新华书店“农村小连锁”建设、公共图书馆乡镇分馆建设相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快推进,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为农民群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作用。
  五、建设标准
  每个农家书屋原则上配置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每个农家书屋要制定管理制度,配备管理人员,实行定期开放。
  六、实施方法
  (一)政府推动。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财政资助的同时,对原有农村文化活动中心(室)按照农家书屋的建设标准,进一步进行规范、补充、完善,增挂农家书屋标牌,并列入农村文化阵地建设项目管理。
  (二)扎实推进。利用我市具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源优势,按照农家书屋建设原则积极推进。
  1. 对已建成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市级标准村文化活动中心内的图书室,按照农家书屋建设标准进行调整规范,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达标验收,并增挂农家书屋标牌。
  2. 对村文化活动室要加大投入,创造条件,按照农家书屋建设标准,更新、充实可供农民阅读的有实用意义的出版物,于2011年底完成达标验收,并增挂农家书屋标牌。
  3.对嘉兴市级村(社区)文化示范中心,在增挂农家书屋标牌的同时,可按照农家书屋建设要求,根据自愿原则,给予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经营业务,获得经营收入,促进农家书屋良性运行。
  4.在村级图书分馆增挂农家书屋示范点牌子。在推进村级图书分馆建设的同时,要考虑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设示范点,起到示范作用。
  (三)长效管理。建立完善农家书屋管理、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农家书屋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定期检查和评比等方式,不断提高农家书屋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农家书屋功能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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