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我市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核电关联产业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倍增计划,积极开发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入。密切关注我市太阳能光伏光热产业,聚碳酸酯、合成橡胶、有机硅等化工新材料,物联网产业基地等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进程,及时予以信贷支持。
(二)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升级。做好对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信贷资金保障,夯实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转型升级的基础,切实保障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的资金供应,紧密对接我市大企业倍增计划,积极运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方式,重点支持2011年市政府主导性投资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双千”工程,确保在建、续建重点项目后续建设资金供应。以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走出去”等为重点,满足企业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等融资需求。
(三)优先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和倍增计划,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措施,构筑与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开拓供应链金融、贸易融资、无形资产融资等业务,结合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录,积极提升对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旅游会展业的金融扶持力度,重点支持 “红色旅游”项目。
(四)深化实施科技金融合作方案。根据国家
科学技术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财〔2010〕720号)和我市金融支持科技发展的要求,结合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研院所创新基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等重点,加强针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和信贷专营机构建设,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股权等质押贷款业务发展,支持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
(五)积极推进“绿色信贷”工程。各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绿色信贷理念,不断加大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节能减排技改项目、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和节能环保绿色企业的信贷投入,严控“两高一剩”行业信贷投入总量和新增授信。积极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发与排污权交易、CDM机制和碳交易市场相结合的低碳金融创新产品,力争全年排污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同比增长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