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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劳动保障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劳动保障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嘉政发〔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创新,努力进取,全面并超额完成了省、市政府下达的劳动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嘉政发〔2010〕10号文件精神,经对各县(市、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劳动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审,市政府同意, 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南湖区、秀洲区政府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为2010年度劳动保障工作考核优秀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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