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嘉政发〔2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注重统筹协调,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创新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提升劳动保障服务水平,推进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一、坚持促进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并举,推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充分就业
  帮扶企业稳定就业。落实帮扶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和促进就业的作用。开展企业用工帮扶工程,建立联企用工调查制度,加强外省劳务基地合作交流,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
  落实政策促进就业。着力抓好对城镇“4050”失业人员、低保边缘户、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农村复转军人、“两分两换”大龄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政策的落实工作。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多渠道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统筹城乡服务就业。服务“两新”工程建设,健全城乡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充分就业村(社区)基本全覆盖。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推进市域人力资源市场用工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探索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就业援助,做好被征地人员和“两分两换”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提高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率。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实施“五大创业行动计划”,建立健全“五大创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实现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目标。
  全市全年新增城镇就业5.8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3.1万人,其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9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及“两分两换”人员转移就业4.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全市实现95%的充分就业社区和75%的充分就业村的创建目标,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体系
  落实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强化依法扩覆征缴工作,重点做好新居民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进一步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巩固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成果,完善征缴机制,推动信息网络向基层延伸,提高城乡居保服务水平,率先实现户籍人口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按规定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调整工作,并及时调整被征地居民等养老待遇,确保按时发放。
  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形成多层次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继续做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推进异地就医实时结报向市域定点医疗机构的全覆盖。加强医保定点机构管理,探索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
  加强失业保险基础工作。完善参保人员数据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数据库,健全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制度,加强对失业人员的社会化管理,规范认定和审核行为。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使用管理,探索实施职业培训费直补企业办法。
  加强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工伤预防、康复和调解机制。继续加强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全市全年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净增参保人数分别为5.7万人、5万人、3万人、3万人、3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总人数达到87万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100%,其中纳入社区管理率90%。
  三、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统筹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就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企业在职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和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培训、外省来浙务工人员技能提升培训,探索开展城镇劳动者个性化职业培训。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贯彻实施我市中长期创业创新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推进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快技工院校品牌专业建设,积极推进技工院校上等级,推进市技师学院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加强与其他城市培训基地的合作,拓展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渠道。
  加强职业资格制度管理。加大国家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拓展职业技能鉴定领域,扩大职业资格证书覆盖范围,完善社会化培训和考评制度,推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工作规范化。
  全市全年完成技能考核鉴定6.5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0.8万人,其中新技师0.12万人;再就业培训1万人;外省来浙务工人员技能提升培训2.5万人;创业骨干培训0.2万人。
  四、加强劳动保障执法服务,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以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宣传普及,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确保小企业劳动合同和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均达到80%以上。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实现主动监管企业数量上升、违法案件数量下降的目标。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落实防范处置工资拖欠措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市主动监察检查企业10500家。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督促指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完善劳动争议调处联动机制,坚持“三为主”方针,提高新形势下劳动争议调处能力。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及时预防和化解各类劳资矛盾。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
  加强企业工资分配指导工作。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做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信息发布工作,引导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附件:2011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1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就业再就业

劳动关系处理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新增城镇就业人员(人)

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人)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

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主动监察检查企业户数(家)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人数(人)

高技能人才培养人数(人)

技能考核鉴定人数(人)

外省务工人员技能提升培训人数(人)

创业骨干培训人数(人)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人)

其中:新技师人数(人)

合 计

58000

31000

9000

45000

4

80

80

10500

10000

8000

1200

65000

25000

2000

市本级

22000

12200

3700

15100

4

80

80

3570

2200

2300

560

24700

9200

620

其中

南湖区

11000

7000

2100

6000

4

80

80

1330

1200

300

50

1680

3000

260

秀洲区

5000

2650

800

6100

4

80

80

1070

700

300

50

1680

3000

260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6000

2600

800

3000

4

80

80

470

300

200

20

850

3200

100

嘉善县

5500

3000

900

5500

4

80

80

1340

1400

1000

110

6500

4000

260

平湖市

6500

3100

900

5600

4

80

80

1350

1800

1160

130

9000

3000

260

海盐县

6000

3000

900

5300

4

80

80

1080

1100

1000

120

6500

2600

260

海宁市

9000

5500

1600

6600

4

80

80

1340

1800

1200

130

9000

3000

260

桐乡市

7000

3700

900

6600

4

80

80

1350

1600

1200

130

9000

3000

260

嘉兴港区

2000

450

100

300

4

80

80

470

100

140

20

300

200

80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