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兵团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乌鲁木齐海关关于确认第十五批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新经信科装[2010]63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贸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隶属海关,兵团各师发展改革委(经委),自治区各行业管理办公室:
为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各地初审,自治区相关部门审核,现认定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18家企业技术中心为第十五批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通过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要按《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大科研开发投入力度,完善技术中心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为企业和行业技术进步发挥积极的作用。
附件:第十五批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自治区经信委
兵团发改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国税局
自治区地税局
乌鲁木齐海关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第十五批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1.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4. 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5. 新疆旭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6. 新疆特变电工自控设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7. 新疆鑫联煤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8. 玛纳斯舜泉化纤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9. 新疆万通人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10. 新疆星塔矿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1. 新疆巴里坤汇友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2. 新疆康佳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13.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14. 巴州畅想应用化学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