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产业集群的若干意见
(嘉政发〔2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发展现代产业集群,增强全市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44号)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09〕72号)精神,特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现代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以区域集聚、龙头带动、专业配套为基础的协作体系,以技术研发、品牌经营、工业创意为基础的创新体系,以专业市场、物流仓储、公共平台为基础的服务体系,努力培育形成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现代产业集群。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指导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企业在发展现代产业集群中的主体作用,政府主要通过强化规划引导、建设支撑平台、加大政策扶持等,积极营造有利于发展现代产业集群的良好环境。
坚持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原则。抓住发展现代产业集群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建立市级指导、县(市、区)和镇(街道)负责的工作机制,先行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坚持存量优化、增量带动原则。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强标准引领、品牌带动、管理创新,坚持开放拉动、增量推动,注重大项目、大企业的引进,突出新兴产业拉动作用,提升综合竞争力。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原则。根据总体规模、区域布局、发展水平和分布特点,遵循不同产业块状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实行分类指导,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三、培育目标
实施“百亿”现代产业集群培育计划,重点培育20个现代产业集群(具体见附件),力争到2015年,全市年销售收入超500亿元的现代产业集群达到2个,400~500亿元的现代产业集群达到3个,300~400亿元的现代产业集群达到4个,200~300亿元的现代产业集群达到5个,100~200亿元的现代产业集群达到6个,现代产业集群销售收入占工业总量的比重超过70%。
经过提升发展,努力形成产业集群的四大竞争优势:
企业集聚优势。以工业园区(开发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企业集聚发展,着力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为基础、专业分工协作为纽带的组织结构。开展“十百千”大企业梯队培育计划,即到2015年,全市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龙头企业10家、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骨干企业10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重点企业1000家。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全市每年争取培育300家规模以下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
产业链优势。加快提升优势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优势产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型,从低加工度向高加工度提升,强化产业招商,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到2015年,全市培育 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优势产业集群13个,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新兴产业集群7个,加快形成现代产业集群体系。
技术创新优势。引导和支持创新资源向产业集群集聚,继续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探索建立企业间联合研发中心,充分发挥嘉兴科技城、浙江科技孵化城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引擎”作用,鼓励建立各类行业、区域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到2015年,力争全市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1.85%,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2家以上,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绿色制造优势。以节能减排为主要抓手,推行高效率、低消耗和可循环、少排放的绿色制造模式,推动块状经济向资源节约集约和生态环保型产业集群转变。到2015年,力争全市亩均工业增加值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以上,产业集群资源利用效率、集约用地水平和废弃物减排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规划引导。以政府为主导,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联合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等力量,以国际化视野,从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和资本链整合提升的高度,从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互动的角度,对发展现代产业集群工作进行整体谋划,科学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区域产业发展实际,抓好现代产业集群实施方案的编制和落实工作,编制的方案要体现集群特点、明确培育目标、突出关键环节,尤其要明确平台建设、龙头培育、项目支撑等提升重点,并分年度制订实施计划。
(二)推进布局优化。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市镇工业园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优化空间布局,完善设施配套。继续开展市镇工业园区转型升级考核,评定命名一批嘉兴市特级、甲级、乙级转型升级工业园区,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建设,重点推进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以及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产业等优势产业和新兴支柱产业特色园区建设步伐。着力推进纺织、服装、皮革和紧固件等产业的空间优化和产业整合,进一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三)强化龙头培育。积极培育块状经济中关联度大、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带动性强的龙头骨干企业,特别是重点抓好 13家省工业行业龙头企业和市级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发展,发挥其产业辐射、技术示范和销售网络中的引领作用,引导其通过联合、并购和品牌经营、虚拟经营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鼓励支持其在省外、海外设立原料、能源供应基地和营销网络等,不断提升竞争优势。
(四)实施项目带动。坚持“内外并举”,加强产业招商和定向招商,引进一批产业层次高、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实施一批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尤其要谋划实施一批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强化要素保障,以持续有效的增量投入,推进现代产业集群发展。
(五)构建服务平台。加强工业园区(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构建技术研发、产品检测、电子商务等中心,逐步形成用工、培训、融资、物流等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专家服务,对重点产业集群组织科技服务特派团队,加强集群研发和创新工作,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强产品创意、管理咨询、技术专利、检测信息、教育培训、市场营销、融资担保等面向中小企业的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六)提升区域品牌。大力实施质量振兴和品牌带动战略,鼓励有关行业协会、重点优势企业牵头或由中小企业合作,共同打造区域名牌和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努力培育区域品牌,着力将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区域品牌上升为城市品牌,形成浓厚的区域产业文化。加强区域品牌宣传推介,引导企业抱团参展,扩大产业影响力。抓好品牌保护,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品牌形象。支持引导企业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占领技术领域制高点。至2015年,全市培育省级以上品牌 400个,新增企业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0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