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合作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合作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豫政办〔2011〕13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1年11月10日中国气象局和省政府在北京召开了共同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合作第二次联席会议。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中国气象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合作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国气象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合作联席会议纪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根据《中国气象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气象为河南农业发展服务的合作协议》,中国气象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11月10日在北京召开共同推进气象为农服务合作第二次联席会议。中国气象局矫梅燕副局长、河南省刘满仓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纪要如下:

  一、充分肯定合作共建取得的成效

  自2010年9月第一次联席会议以来,双方围绕农业农村气象监测网络和相关业务系统建设、现代农业气象业务服务试点、中央财政乡村气象服务专项实施、农业气象保障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农村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通力配合、加大投入,深入推进合作共建项目实施,使河南气象工作特别是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河南粮食生产再创历史新高、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全国产生了较好的影响和示范作用。

  二、继续深化合作共建的工作重点

  (一)提升中原经济区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气象工作与中原经济区建设紧密相关,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新型农业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对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双方共同支持中原经济区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在气象现代化建设、粮食安全、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交通物流气象服务等方面广泛合作,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在河南建设中部(豫鲁皖苏)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和商丘作业保障基地;继续支持现代农业气象业务服务试点工作;加大农业气象保障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经费保障和软硬件建设支持力度。中国气象局在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分配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补助经费时向河南倾斜,河南省各级政府积极进行配套投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