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自治区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新经信办[2011]14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贸委、信息办,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工业局)、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各试点企业:
为加快促进我区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全区中小企业信息化整体水平,我委将继续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工作。2011年,将在全区选择179家中小企业作为信息化试点企业,计划培训中小企业信息化人才500人次以上,使企业基础信息化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工作步骤
1、项目启动阶段。2011年1月-2011年3月,确定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名单。各地州经贸委联合当地移动公司对本地有信息化建设需求的企业进行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筛选出本地试点企业名单。
2、项目实施阶段。2011年4月-2011年10月。移动公司要根据企业需求确定具体支持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企业信息化专家在网站建设、人员培训、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等方面开展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3、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2011年12月。组织专家对试点企业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和检查验收,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各级经贸委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试点措施,明确工作重点。要加强与当地移动公司的协作,明确责任,合理分工,督促企业实施试点项目,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报自治区经信委。
2、加大扶持力度,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组织试点企业申报自治区电子信息、中小企业发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引导试点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新疆移动公司继续大力支持信息化试点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建站、车务通、企业OA等十项产品、TD无线座机、TD无线上网卡等信息化设备及信息化资金等支持。
3、加大培训力度,提供人才保障。支持试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信息化先进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展信息技术交流与合作;举办各类信息技术培训班,进行分行业、有针对性的短期培训。试点企业要制定培训计划,有重点、有组织的开展相关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