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在全省实施“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县(市、区)评比活动的通知
(湘体群字[2011]21号)
各市(州)体育局,各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
为贯彻落实《
全民健身条例》,认真组织实施《湖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进一步推动县级体育事业的发展,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省体育局研究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县(市、区)活动。
“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加快体育强省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体育健身的需求,全面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自觉把体育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推进体育事业发展的局面。
现将“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县(市、区)评比办法和评比细则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和细则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湖南省“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县(市、区)评比办法
2.湖南省“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县(市、区)评比细则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1.
湖南省“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县(市、区)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湖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面改善民生”这一主线,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民健身为主体,以加强县(市、区)体育软、硬件建设为基础,以开展“一县一品”的特色体育项目为重点,充分体现特色体育项目的健身性、传统性、参与性、实效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提高身体素质,丰富物质文化生活,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标准要求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开展特色体育工作有保障
把发展体育事业列入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内容,把特色体育列入重点开展的项目,推动特色体育运动项目普及与提高,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体育经费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每年有固定的体育经费,并逐年增加。
(二)体育机构健全,做好组织指导工作
建立健全县(市、区)“一县一品”领导小组和乡镇文体站(体育指导站),并配有一名以上专(兼)职干部负责日常体育工作;体育工作有计划、总结,并建立有关规章制度。
(三)群体活动有特色,参与面广
选择有地方特色的体育项目,必须顺沿历史、继承传统、发挥优势,形成一项具有地方或民族特色、有群众基础、有文化底蕴的体育项目,50%乡镇、街道、社区本级建立1支以上该特色项目的运动队;50%学校开设特色体育项目体育课或课外活动并至少建立1支特色体育项目运动队,积极为特色体育项目培养后备人才,经费开支纳入学校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全县(市、区)5%以上人口掌握特色体育项目技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当地总人口3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