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苏府〔2011〕23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苏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本规划根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旨在实现卫生现代化,以全面提高市民健康素质为目标,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努力提供公平可及的卫生服务。本规划是“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与建设蓝图。
一、“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情况
(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苏州地处长江三角洲中部,总面积8488平方公里,辖5市7区。201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046.6万人,户籍人口637.77万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68.91亿元,一般预算收入900.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1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460元,均居全国前列。
(二)居民健康状况总体良好。
“十一五”期末,按户籍人口统计,全市人口出生率为9.1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4‰,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81.10岁,孕产妇死亡率为4.10/10万,婴儿死亡率为4.43‰,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128.40/10万,主要健康指标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全市结核病得到控制,慢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强,坚持开展老年人免费体检和妇女病免费普查,使慢性病得到有效控制。实施了扩大免疫规划、母婴阳光工程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等民生实事工程,居民健康素质显著提高。血寄地病防治工作全面达标,碘缺乏病得到关注与重视。居民饮用水卫生得到保障,农村改水普及率达100%,改厕普及率达98%,未发生因饮用水污染而引发的相关传染病或中毒性疾病。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进一步得到重视,全市66%的镇建成了国家级卫生镇,86%的村建成了省级卫生村。健康城市建设全面推进,被WHO授予“杰出健康城市奖”,成为全国试点城市。
(三)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认真实施《苏州市区域卫生规划》和《苏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卫生资源不断增加,资源配置更趋均衡。“十一五”期末,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675个,实际开放床位39204张,按户籍人口千人床位数为6.15张(常住人口千人床位数为3.75张);全市卫生机构人员5691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6507人,按户籍人口千人卫生技术人员为7.29人(常住人口千人卫生技术人员为4.44人);全市执业(助理)医师18156人,按户籍人口千人医生为2.85人(常住人口千人医生1.74人);全市注册护士17595人,按户籍人口千人注册护士为2.76人(常住人口千人注册护士1.68人)。2010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为5977.72万人次,其中门诊人次为5483.56万人次,医疗机构入院人数为106.24万人次,总床位使用率88.96%,平均住院日10.2天。
(四)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2010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69.87万人,人均筹资标准达466元,新农合覆盖率为99.87%,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困难人群医疗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投入逐年增加,管理与运行模式逐步与职工医保并轨,个人帐户每年额度有所提高,统筹金额不断增长,个人自付比例相对逐年下降。
“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卫生事业发展总体上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总量相对不足,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与居民医疗保健的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基层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总体偏低,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有待进一步推进;卫生全行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卫生信息化有待整合提升。
到2015年,全市预期常住人口将达1100万左右,其中非户籍常住人口将逐年增长,出生人口将逐年上升,慢性病、肿瘤、创伤等疾病将逐年增加,同时,人们的健康理念也在不断提高,因此医疗卫生需求仍将持续增加。
二、“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三区三城”建设战略目标,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区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加大卫生事业的投入和建设力度,促进医疗、预防和教育科研的均衡发展,提高卫生现代管理水平,推进卫生城乡一体化建设,切实维护健康公平,生命健康提高市民整体健康素质,率先实现卫生现代化,建成卫生大市、卫生强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优质服务均等化。牢固树立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加快卫生现代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医疗服务优质化,充分调动医药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着力化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问题,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健康保健需求,实现人人公平享有与国际接轨、不断优化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协调发展。在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的同时,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同步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推进公立与民营、医疗与预防、中医与西医、高端医疗与基本医疗保障的协调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加快一体化建设。制定《苏州市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设的意见》,统筹建设城乡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四大体系,将医药卫生纳入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实现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均衡配置,全面实现15分钟健康服务圈。
(三)发展战略
--科教兴卫战略。确立科教、人才建设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加大对科教兴卫的投入,修订《苏州市科教兴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的力度,实施姑苏卫生人才计划;加大卫生研发基地建设,积极引进知名院校在苏设立医学研究院。
--健康促进战略。确立健康促进在卫生事业发展与卫生管理中的重要地位,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加强各级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委员会建设,二是重点开展以社区健康促进为核心的研究与实践,三是重点培养与引进健康促进专业人才,形成一支坚强有力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队伍。
--公共优先战略。优先配置公共卫生资源,做到四个优先:一是优先配置促进健康的公共卫生资源;二是优先配置实施公共卫生均等化的相关资源;三是优先配置新建城镇区域和城市边缘地带的公共卫生资源;四是优先配置投入少效益广的有利于居民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资源。
--现代服务战略。医疗卫生行业是现代服务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要实现“二个适应”:一是适应服务经济时代背景,使医疗卫生技术和服务一体化,在核心服务、形式服务、附加服务等层次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二是适应现代人的就医心理变化,科学设置医院门诊,完善住院服务。倡导现代医院文化建设,从根本上提高医疗卫生的服务质量。
(四)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完善与长三角经济区协调发展的医疗保健服务、公共卫生服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卫生监督执法、卫生信息化和医疗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城乡卫生一体化、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卫生信息化,居民健康、卫生服务、医疗保障等指标居全国领先水平,基本实现卫生现代化,将苏州建设成最适宜人居和创业的健康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