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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嘉政发〔201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供销合作社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立足搞活商品流通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展“新仓经验”,建立“农合联”组织,不断增强服务功能,已经成为我市现代流通、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创新,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合作经济方向和为农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创新发展“新仓经验”, 完善和发展嘉兴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组织,建立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增强为农服务功能,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畅通渠道;着力加强专业合作服务,完善行业协会服务,提升信息服务,拓展金融服务,切实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为农服务方式,将经营活动与为农服务融为一体,增强对社有企业的控制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积极转变工作职能,探索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坚持开放办社,增强县级联合社服务功能。到“十二五”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经营性和公益性相结合的农村服务新体系,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量,在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定位
  要根据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要求,推进供销合作社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市、县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定位,为供销合作社增强为农服务功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级政府要将可以由供销合作社承担的任务和职能委托或赋予供销合作社承担。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支持供销合作社做好农资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做好化肥、农药、农膜、棉花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工作。供销合作社要积极拓展专业合作服务、社区综合服务、金融服务等功能,形成市、县、镇、村四级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经营性和公益性相结合的农村服务新体系。
  三、大力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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