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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


  (九)加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坚持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与专业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推进县级综合性农业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改善检测设备,配强技术力量,进一步推进检测机构审查认可与资质认证,取得法定检测资格。加大投资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饲料兽药和畜产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加大检测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检测人员素质和水平,规范检测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提高农业检验检测机构公信力。

  (十)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坚持执法绩效考核、执法巡查、案卷评查、案件统计分析等制度。进一步创新执法运行机制,制定执法检查与行业管理协调配合、跨地区执法案件协作、执法信息共享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程序机制,修订完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标准和程序,探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制度,统一规范三个执法主体的法律文书。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重大案件备案审查、执法证件管理等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五、加大投入,努力提升农业执法能力水平

  (十一)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坚持执法人员资格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实施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力争3年内对全省农业法制干部、专职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轮训。抓好专业管理机构持证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力争每年对需验审的持证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农业系统依法管理水平。有计划地录用一批法律专业人才,进一步优化农业执法队伍素质结构。

  (十二)大力改善执法条件。对市县两级加强农业执法所必需的车辆、速测仪、手提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录音笔、便携式复印机等执法装备加大更新改善力度,并确保执法装备专配专用。加大执法经费投入,执法办案、人员工资福利等经费应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业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六、抓好落实,全面推进农业执法工作

  (十三)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查找农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问题,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积极争取政府及财政等有关部门支持,加大执法投入,改善执法条件。要定期研究农业执法工作,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意识,抓好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农业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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