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政府总值班工作评分细则表
序号
| 评价事项
| 具体评价内容及主要扣分标准
|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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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 按规定时限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所报信息要素齐全、文字表达准确。突发事件迟报一次扣10分;因迟报导致突发事件处置延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评先资格。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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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程序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突发事件上报省政府或省级部门应当首先报告州委、州政府总值班室,信息内容口径一致。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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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跟踪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认真续报突发事件信息以及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未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或未及时报告领导批示落实情况一次扣2分;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落实不力的一次扣5分。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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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终结后,应当及时上报案例分析和处置总结。未上报案例分析和处置总结的一次扣5分;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3分。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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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构建设
| 政府总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体制、机制理顺,制度规范健全,责任明确,分工明晰。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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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值班室建设成效明显,人员落实,有专门值班场所,值班工具配备齐全。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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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值班纪律
| 坚守值班岗位,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一次无人接听扣2分。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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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应急对讲、应急短波电台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天翼应急对讲机呼叫一次无人应答扣2分;使用群组错误呼叫一次扣1分;应急短波电台无故一次无人应答扣1分。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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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业务素质
| 值班人员业务熟练,优质高效完成州政府总值班室通知事项。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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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创先争优
加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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