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优果工程升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河池市“优果工程”升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九日
河池市“优果工程”升级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实施“优果工程”升级行动五年规划(2009-2013)》精神,为全力推进我市“优果工程”升级行动,促进水果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水果业现状和发展环境条件
(一)水果业现状
2003年以来,我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大力实施“优果工程”,积极发展具有河池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优质水果,水果生产初步实现了由单纯追求产量向注重效益和保证质量安全转变,水果产业取得了很大发展。2009年,全市果树总面积155.15万亩,比2002年的119.75万亩增长29.56%;水果总产量30.14万吨,比2002年的17.06万吨增长76.67%;水果总产值6.24亿元,比2002年的2.87亿元增长117.42%;人均产果75公斤,比2002年的47公斤增长59.6%;农民人均水果收入178元,比2002年的120元增长48.3%。全市水果良种覆盖率大幅提高,创建了东兰、天峨无公害水果示范基地县和大化无公害龙眼生产基地45万亩,罗城毛葡萄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通过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打造了“丹林”牌?柑、黄腊李、瑶山梨,“岩滩”牌石硖龙眼和“龙滩珍珠李” 三大名优水果品牌;创建了南丹八步?柑出口基地0.2万亩。“优果工程”的实施,为我市水果产业实现科学发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发展环境条件
2010-2013年的未来4年,我市果业发展蕴含着许多积极因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治区党委九届七次全会通过了《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为当前和今后农村改革与发展做出了全面的部署,必将有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加快果业发展步伐。当前,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扩大国内需求,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随着扩大内需政策的落实、经济的持续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将有力拉动水果消费,促进果业稳定发展。几年来我市实施“优果工程”取得的成效,为我市果业持续发展、跨越发展创造了条件;我国农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产业分工的细化与升级,水果产业逐步从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转移到欠发达的西部地区,为我市水果产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国加入WTO,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广西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桥头堡,为我市果业搭建了扩大对外开放、增加水果出口、拓展东盟市场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