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组织:
“一加一”结对优先帮扶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为诚信计生户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中的失学儿童提供“希望工程”救助款。
妇联组织:
1.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先进评比表彰活动中,要把参加诚信计生和执行计划生育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2.在实施“小额信贷”、“母亲水窖”等有关妇女儿童事业扶贫项目中,优先安排诚信计生户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支持他们发展生产,增收致富。
3.在实施“春蕾计划”活动中,重点救助诚信计生户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
4.举办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时,免费优先安排诚信计生户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参加培训。
移民部门:
1.免费并优先安排水库移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和诚信计生户参加水库移民实用技术培训;结合水库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的实施,优先介绍诚信计生家庭成员和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外出务工。
2.在实施移民新村建设和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优先照顾诚信计生户和实行计划生育户参加项目实施,鼓励诚信计生户和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参与水库移民生产开发项目实施。
计划生育协会:
1.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小额贷款贴息试点工作中,要优先照顾诚信计生户和实行计划生育户参加项目实施。(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每户贷款额度在1万元(含)以下的全部贴息,额度在1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贴息80%,自负20%。超过2万元的部分,不在贴息之列。(2)履行诚信计生承诺的其它计划生育家庭每户贷款额度在1万元(含)以下的70%贴息,自负30%,额度在1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贴息50%,自负50%。超过2万元的部分,不在贴息之列。
2.在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财政补助项目中,要优先照顾诚信计生户和实行计划生育户。(1)凡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生满3个月-18周岁的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子女、二女结扎户家庭的其中一个女儿均(可)列作为保险人。(2)参加保险的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家庭的其中一个女儿保险费30元,自治区财政按每户每年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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