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科技管理系统将通过“三农”服务网,免费优先向诚信计生户和农村计划生育户提供致富项目信息。
公安部门:
优先为诚信计生家庭和符合政策生育家庭的新生儿办理上户手续;对拐卖、溺弃女婴和“两非”案件依法进行重点打击,维护诚信计生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民政部门:
对已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困难居民和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诚信计生户的贫困家庭,要优先纳入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并提高10%的生活保障金。对符合五保户供养条件的要优先安排集中供养,并提高10%的供养生活费。
财政部门:
按财政厅、区人口计生委文件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相关标准落实本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经费,并监督使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要积极为诚信计生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提供就业机会,对进城务工的诚信计生家庭成员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成员要优先提供用工信息和职业技能培训,凡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成员及诚信计生家庭成员凭县级计生部门证明免收各种职业技能培训费。
2.对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及诚信计生家庭成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职业推荐和创业指导等“一条龙”免费服务。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中有就业愿望、自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成员进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根据援助对象的就业愿望,在职业技能培训结束后,对其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
建设部门:
1.在制定具体危改补助标准时,要体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诚信计生家庭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结扎家庭的优先优惠,提高诚信计生家庭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结扎家庭补助标准1000至1500元。
2.对提出危房鉴定申请的诚信计生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减免10%的鉴定费;诚信计生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在农村建住宅办理房产手续时,减免10%的登记费。
农业部门:
1.在新农村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开发项目建设中,要优先照顾诚信计生户和实行计划生育户参加项目实施,鼓励诚信计生户和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参与农业项目开发,支持诚信计生户和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发展经济、脱贫致富。
2.优先安排农村诚信计生户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参加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升科学种养水平。结合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优先安排诚信计生户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参加培训和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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