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落实诚信计生普惠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政发〔201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有关单位:
《河池市落实诚信计生普惠政策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七日
河池市落实诚信计生普惠政策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机制,推动我市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促进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落实诚信计生普惠政策的重要意义
诚信计生普惠政策是利用优先、优惠等手段对诚信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优先扶助、优先照顾,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加诚信计生工作,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重大转变,对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优先解决诚信计划生育家庭的问题,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育观,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坚持科学发展,着力关注民生,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诚信计生普惠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力推进,确保我市人口计划生育普惠政策全面落实。
二、落实诚信计生普惠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普惠优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使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工作目标。通过落实诚信计生普惠政策,引导更多的群众自觉参加诚信计生工作,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促进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和谐健康发展。
三、诚信计生普惠政策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