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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建立储备制度,强化“菜篮子”商品应急能力。

  由 市、县(市、区)商务局、农业局负责牵头,建立市、县(市、区)两级蔬菜、生猪储备制度,制定完善本地区“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市场异常波 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本地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适合市区和各县(市、区)城区蔬菜、生猪储备,确保生猪和重要的 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存量。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制度。

  要 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县 (市、区)长负责制,充实和完善负责制的内涵,把“菜篮子”工作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加大人、财、物的 投入,做到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安排重点项目,机构、人员、资金、责任到位,切实保证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兑 现,“菜篮子”产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证群众消费安全。

  (二)加强督促检查。

  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方案、预案,加强检查督促,切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政策。各县(市、区)也要制定“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三)严格责任追究。

  要 切实落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实行“菜篮子”工作问责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将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决策部署的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 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落实、不执行中央、自治区各项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或组织不力、政策落实 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地方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于发生“菜篮子”产品供应断档、脱销,社会影响恶劣并造成严重成果的,要追究当地政府 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引导舆论宣传。

  要加强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加强“菜篮子”工作、促进生产、稳定供应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国家有关政策,及时反映政府、各 部门所采取的各种积极措施。正确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倡节约、减少浪费。严肃查处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的新闻媒体、经营者或个人,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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