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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统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主要蔬菜产品生产抽样调查,完善蔬菜、猪肉等副食品城乡居民家庭消费量抽样统计调查。

  银行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蔬菜生产企业、大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开发适合蔬菜生产的保险产品,积极为规模种植的蔬菜生产提供必要的保险服务。

  (二)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

  要对“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四项指标进行量化,作为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内容,其中: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按照全市城镇实际吃菜人口人均三厘菜地的标准,确保城市常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高产稳产菜地面积占常年蔬菜基地的60%以上,无公害蔬菜比例逐步提高;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达到100%以上,其中叶菜类达到90%;以每年1月1日为基点,蔬菜价格波动幅度控制在±20%以内;产销环节蔬菜农残检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同时根据全市总需求量,组织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保证基本供应水平的实现,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分解任务指标,实行县(市、区)、乡(镇、街道办)、行政村三级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具体指标。

  (三)加大投入,切实增强生产能力。

  1.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蔬菜、生猪储备应急保障资金,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资金用于建立耐储蔬菜和生猪活体储备补贴资金。严格控制征占菜地,对城市建设确需征占菜地的,要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菜地,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 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和足额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占菜地的补偿标准严格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严格使用新菜地开发建设基 金。要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保险产品,积极引导菜农投保。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蔬菜优势产区建立生产基地,保证稳定的供应渠道。鼓励银行金融机构 加大对“菜篮子”产品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

  2.大 力扶持蔬菜生产发展,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一是重点建设一批蔬菜生产基地。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以“十二五”时期农业产业规划为依据, 重点安排建设一批基础较好、规模较大、市场稳定的蔬莱生产基地,并配套建设一批采后加工处理、预冷仓储运输设施。各县(市、区)要建设一批蔬菜生产基她, 保证蔬菜供应。二是大力推进蔬莱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积极争取自治区扶持的蔬菜标准化生产企业,农业部门要以实施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为抓 手,在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全面推广先进适用的科学套种、地膜栽培、节水滴灌、测土施肥、绿色植保等重大技术,参照农业部提出的各项标准全面推进蔬菜标准园建 设,整体提升我市蔬菜生产的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尽快制定和完善蔬菜生产扶持政策。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合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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