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发〔2010〕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河池市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河池市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桂政发〔2010〕9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菜篮子”工作,统筹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切实提高“菜篮子”市场供应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有效保障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质量安全和价格平稳,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菜篮子”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长负责制和县(市、 区)长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完善“菜篮子”供应保障、市场建设、质量安全、应急保障等工作和机制,推动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发展,逐步进入产 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目标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县(市、区)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菜篮子产品生产用地保有 数量、重点产品自给率、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明显提高,供应保障能力、应急调控能力、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重点抓好肉、蛋、菜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努力 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季节供应均衡、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大力推进蔬菜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得 到加强,培植一批规模化、专业化“菜篮子”重点流通企业,完善菜篮子产品现代流通渠道,流通条件进一步改善,加快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 菜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完善“菜篮子”主要产品市场准入准出制度,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