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建设。由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建立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员为主体,卫生、工信、公安、商务、农业、广电、工商、质监、水产畜牧兽医、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的食品药品应急队伍,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处置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配备必要的设备、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
五、加强应急队伍保障建设
市、县(市、区)分别依托本辖区内的电力、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公共交通(公路、航道、港口、交通运输)、市政和市容环境等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单位,组织本区域有关企事业单位懂技术和有救援经验的职工,组建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重要基础设施(电力、供水、燃气和公共交通等)运营单位要组建本单位运营保障应急队伍。要优化、整合“数字城管”、市政公用事业服务热线等城市管理数据信息平台的功能,建立可靠、高效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收集反馈体系,密切与纵向横向应急指挥体系的联系,协同联动,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作用,广泛借助和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和资源投入应急管理。做好应急抢修的必要装备、检测仪器、专用机具、运输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的配备和储备,逐步建立公用事业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按“一专多能,一岗多职”的要求加强应急队伍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一)加强物资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由市、县(市、区)两级商务、民政、经委、水利、卫生、环保等部门负责,组织有关行政管理人员和物资保供单位管理人员,建立物资应急保障队伍,承担突发事件处置所需物资器材的组织、调配等工作。
(二)加强道路抢险保通和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由市、县(市、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以当地道路客、货运输骨干企业为依托,分别组织陆路和水路应急运输保障队伍,承担应急物资抢运、人员疏散任务;以公路日常养护队伍、专业公路养护工程队伍和航道维护队伍为依托,建立道路和航道应急抢险保通队伍,负责抢通道路、疏通航道,确保抢险救援道路畅通,满足应急救援急需。
(三)加强通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依托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企业组建通信应急保障队伍,确保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通信联络畅通。各县(市、区)人防部门要依托城市防空警报设施和机动指挥通信网络,建立通信应急保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