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政发〔201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各类事故总量仍然较高,较大以上事故尚未得到有较遏制,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的主体责任尚未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推动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围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逐年下降的目标,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加大事故防控力度。通过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尽快健全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的开发整合,加快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