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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河政发〔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现将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市长助理协助市长工作。

  谢志刚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陈刚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市政、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房改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计局、市政管理局、物价局、粮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法制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城市投资公司)、驻外办事机构、政务服务中心、档案、保密、地方志、纠风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联系和协调国税、地税、银监、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证券、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队、龙滩电站建设及岩滩电站扩容项目建设等有关工作。

  黎丽副市长

  负责教育、民族、文化、卫生、计生、体育、旅游、外事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广播影视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体育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事侨务办公室、新闻出版局、宗教事务局、新闻办公室、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委员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管理委员会。

  联系和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妇女儿童、文联、台办、红十字会等有关工作。

  方芳副市长

  负责科技、商务、投资促进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知识产权局、供销合作社、物资总公司。

  联系和协调科协、工商联、残联、盐务、烟草等有关工作。

  补祥斌副市长

  负责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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