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大力推广绿色植保、健康养殖等实用技术,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采用"三避"、"三免"、间套种等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特别是要加强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消费等重要环节质量检测和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
(五)切实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
今年,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11个县(市、区)财政安排400万元耐储蔬菜和生猪活体储备补贴资金,要尽快用于建立蔬菜生产基地、蔬菜采后加工处理、蔬菜预冷仓储建设和生猪储备,促进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要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简化通关手续,严肃处理各种阻碍鲜活农产品运销的行为,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要加大对捏造、散发虚假价格信息等不实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要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产销风险补贴基金,积极应对农产品销售问题。
(六)建立健全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本县(市、区)、本部门农产品滞销应急预案,根据不同农产品的销售规律采用不同的处置思路,区别事件不同等级制定不同的应急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积极防范我市大宗农产品可能出现的销售困难问题。要充分利用自治区和本市对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的会商结果,指导农产品销售。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五、职责分工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我市农产品销售各项工作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大宗鲜活农产品的产区、品种、面积、产量、生产期、上市销售期(时间)等信息收集、报告、发布等工作。由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等配合。
(二)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预测监测,收集、分析我市、区内外等地区农产品市场农产品需求、价格、数量、时间等信息,每周会商研判市场变化趋势;发布农产品市场信息;巩固农产品销售传统市场,开辟新市场;建设农产品冷链设施、批发市场、集散中心等市场体系;农产品市场供应余缺调剂等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供销社、粮食局、物价局等配合。
(三)进一步完善鼓励激励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产销风险补贴基金等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