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河池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二、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着力提高经济管理能力,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一是切实抓好“十二五”规划实施。规划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抓紧研究提出年度计划实施评估、中期评估和约束性指标考核等方案。尽快完成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协调做好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加强区市县衔接、部门衔接、行业衔接。继续做好与国家、自治区汇报衔接工作,力争把我市“十二五”实施的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等更多纳入到国家、自治区规划。切实做好与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衔接工作,特别要做好约束性指标和重大项目、政策的衔接落实。认真做好规划纲要系列宣传工作,编写发行规划纲要辅导读本。二是进一步加强形势分析和重大问题研究。坚持经济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市场重要变化,及时跟踪分析国家宏观政策取向,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切实做好扩大内需、收入分配、价格调控、调整结构、节能减排、房地产市场、服务业发展、体制改革、开放合作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三是加强市场保障和价格稳定工作。继续落实保供稳价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完善市场和价格调控预案,抓好重要商品产运销衔接和储备吞吐调节。增强调控针对性,继续落实治理和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强化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二)着力抓好投资和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

  全年计划安排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5亿元,力争完成465亿元。采取非常举措,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重要拉动作用。一是创新项目推进机制,明确项目建设任务和落实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建设项目的推进,每县(市、区)新开工重大项目(不含国家、自治区项目)按经济总量计算,每5亿GDP新开工亿元项目1个以上;每5亿GDP完成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2个以上;设立工业、交通、能源、城镇、旅游、农林水、教育、卫生、服务业、扶贫移民项目推进组及项目环评、项目建设用地及征地拆迁、项目资金保障组等13个项目推进组,明确各部门各行业的项目建设任务及职责,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强化资金筹措工作力度。紧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中央投资方向和重点,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资金;加强向银行推介项目并做好对接,争取更多信贷支持;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建立民营企业投资工作联系机制,吸引民间资本更多地投入项目建设;推动招商引资大兑现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力争突破环评、土地等制约瓶颈。开设重大项目环评、土地预审等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为全市项目环评服务。四是实行重大项目建设“绿卡”制度。凡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可以享受“绿卡”待遇,前期工作手续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会办,实行一条龙服务。五是组织开展以城镇化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和水利为重点的项目建设年活动,全力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六是抓好金城江至南宁、黔桂铁路复线工程、龙滩电站二级工程、百龙滩电站扩建工程、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等重大支撑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七是建立健全前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市本级财政继续在年度预算中安排2000万元、各县(市、区)安排50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并及时拨付到位。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