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赔款标准:一般户按下列标准进行赔偿。
(1)全部损失:每户赔款按保险金额全额赔付。
(2)部分损失赔偿处理:统一按住房结构分项目计算理赔,其中屋顶(含瓦、椽皮)占住房保险金额的20%,屋架(包括梁、柱)占住房保险金额的40%,楼板、木墙板及门窗占住房保险金额的40%。
a、屋顶赔偿(每户):
每户住房屋顶全部损失:按屋顶保险金额全额赔付。住房屋顶部分损失:按屋顶保险金额×损失程度计算赔付。
b、屋架赔偿(每户):
每户住房屋架全部损失:按屋架保险金额全额赔付。住房屋架部分损失:按屋架保险金额×损失程度计算赔付。
c、住房楼板、木墙板及门窗赔偿:
每户住房楼板、木墙板及门窗全部损失:按楼板、木墙板及门窗保险金额全额赔付。楼板、木墙板及门窗部分损失:按楼板、木墙板及门窗保险金额×损失程度计算赔付。
举例如下:一户保险金额为7000元的木房,其住房屋顶的保险金额为1120元,屋架的保险金额为2940元,楼板、木墙板及门窗的保险金额为2940元。当该住房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住房屋顶全部损失,保险公司赔偿1120元,若屋顶部分损失,损失面积占整个住房屋顶面积的30%时,保险公司赔偿金额=1120×30%=336元。
(3)清污费用:由于遭受洪水浸泡,但未造成住房倒塌,每户清污费用按200元内赔偿。
(4)免赔部份:由于遭受冰雹、暴风、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住房总损失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免予赔偿。
3、滑坡隐患点保护按下列标准进行赔偿:
本方案中的滑坡隐患点,是指县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文件、通知等文书形式明确告知该区域属于滑坡地质灾害范围,并责令居住在该区域内的居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至安全地点,不搬迁则会带来严重后果的地质灾害地点。赔偿标准为:住房为砖混结构,赔偿比例为80%;住房为砖木结构,赔偿比例为80%;住房为木质结构,赔偿比例为60%。
(五)服务承诺
1、人保财险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18保证全年365天24时开通,随时为客户提供保险咨询和服务。
2、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农房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定损,并及时兑现赔款。
六、工作要求
为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村五保户、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请各乡镇于6月15日前将经过评议、审核、公示认定的五保户和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资料分别上报县民政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确保参保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