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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印江自治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印江自治县2011年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黔教师发〔2011〕127号)和《铜仁地区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铜教发〔2011〕10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指标及岗位
  2011年我县招聘特岗教师100名,其中国家计划66名(其中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56名),县计划34名(小学教师),招聘学校及学科情况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对已取得201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1名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格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1]76号)要求,提前招聘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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