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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项目工作责任分解和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详见附表3。
  (四)重大项目推进目标。2011年全县安排重大项目9个,其中:工业贸易局1个,交通运输局1个,发展改革局2个,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2个,栗子园水库筹建处1个,水务局2个。
  2011年重大项目推进任务分解详见附表4。
  (五)项目专项规划目标。2011年全县项目专项规划共22个,其中:农牧科技局完成项目专项规划2个,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完成专项规划1个,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完成专项规划12个,供电局完成专项规划1个,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完成专项规划1个,发展改革局完成专项规划5个。
  二、工作要求
  (一)紧扣“三个阶段”,实行项目建设分类管理的推进机制。将项目建设按进度情况分为策划生成、前期推进和建设实施阶段,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落实“定人员、定目标、定任务、定奖惩”四定措施,实行项目建设分类管理。策划生成项目要达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研深度,形成策划储备项目;前期推进项目要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相关手续,形成新开工项目;千方百计筹措县级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需要;建设实施项目要按节点目标有序建设,早日实现项目竣工投产,形成新竣工项目。
  (二)明确“三个主体”,实行项目建设分级管理的责任机制。实行分级管理是按重点项目建设划分,县直部门所属及跨乡镇的项目,由县直行业主管部门为主负责推进;分解到乡镇的项目,由各乡镇为主负责推进;交由群众实施的项目,由乡镇负责组织;继续实行重点项目“一个领导牵头、一个法人承担、一个小组落实、一条龙服务”的管理机制,责任领导抓组织协调,牵头部门抓资金、技术、进度保障,乡镇协助抓项目实施监管,受益村抓项目施工协调,将项目建设任务分解到责任主体、细化到每个月,实行工期倒排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三)严格“四项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督促落实机制。县委、县政府将项目建设工作列为全县重点工作之一,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考评”制度。每月25日前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将当月策划生成、前期推进和建设实施项目完成情况报县重点项目办,县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听取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情况、查找问题、研究对策、督促进度、总结经验。实行季度跟踪督查制度,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对年度新开工、新竣工项目进行季度跟踪,并于每季度末15日前将项目建设情况报县重点项目办,由县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深入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半年组织一次全县范围的重点项目检查评比活动,评比情况计入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年终,县委、县政府将组织专门力量,对项目建设进行实地检查验收、考核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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