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项目工作责任分解和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印委〔2011〕2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县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2011年项目工作责任分解和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2011年项目工作责任分解和目标考核办法
为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机遇,进一步加大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着力打好投资拉动攻坚战,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印党发〔2010〕29号)文件要求,制定2011年项目工作责任分解和目标考核办法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策划生成项目目标。2011年全县策划生成项目120个,拟争取上级资金107570万元。其中:完成规划审批或项目建议书批复120个,完成项目可研及批复56个,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及批复20个,完成项目动工前准备工作8个。完成项目动工前准备工作包括:
1、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2、城市规划范围内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已经取得用地手续;
4、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
5、已经按规定完成了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
6、已经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手续。
同时达到上述7个条件,才算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手续。
2011年策划生成项目任务分解详见附表1。
(二)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目标。2011年全县落实各单位、各部门争取到位项目任务数为148个,争取中央、省、地及行业总到位资金83060万元。
2011年向上争取项目任务分解详见附表2。
(三)项目建设(固定资产)目标。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67个,其中新开工项目121个,续建项目22个,收尾项目24个。年内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5500万元,一季度计划完成57100万元;二季度累计完成142750万元;三季度累计完成214125万元;四季度累计完成285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