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建立“控辍保学政府一条线、教育部门一条线”双线同时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把控制学生流失、辍学工作目标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对本地和本校控辍保学形势尤其是工作难点和重点进行调研,对已辍学和未到校并有可能辍学的学生,认真进行排查摸底,弄清原因,并对开学后未到校的学生及时安排家访,发现学生辍学要将名单统一上报本级教育行政部门。
4.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流失情况通报制度。学生无故旷课1天的,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家访,并做好查访记录,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班主任必须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学校分管领导要与负责控辍工作责任人共同研究,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经动员确认学生已经辍学的,校长要在一周内弄清学生流失的原因及去向,填写《学生流失报告书》,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得力措施,促使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返校就读。
5.切实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学生户籍卡、学籍卡,严格学籍变更手续,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实行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公示,完善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学生学籍电子管理档案,随时掌握学生辍学动态。
6.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学校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等素质教育新观念,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等重要、留住一个易辍生与毕业一个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思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7.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各校一律平行分班,均衡配备科任教师,严禁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严禁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强行或变相强行让学习基础差的学生退学、转学和休学。因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导致学生辍学的,要严肃处理。
8.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五种弱势家庭学生的教育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外出务工家庭、“督导家庭”(学生由其他法定监护人抚养)等五种弱势家庭学生列入控辍工作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分化。加强与他们的家长和监护人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如发现他们有辍学的倾向,要立即做好教育和劝导工作。在学习和生活上还要特别关爱和帮助他们,使他们体验到学校和班级大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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