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月”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九月十九日
河池市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月”活动方案
为确保全市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控制中小学生辍学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切实加强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齐抓共管,千方百计控制学生流失,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确保我市适龄少年儿童接受教育的普及程度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工作目标
小学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5%以下。
三、活动时间
从2010年起,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开展全市“控辍保学月”活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河池市“控辍保学”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仲丛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爱萍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陆 程 市教育局局长
韦森宁 市公安局副局长
蒲忠义 市民政局副局长
韦仕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 鹤 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副局长
韩志平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文德生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 哲 团市委副书记
潘冬梅 市妇联副主席
河池市“控辍保学”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陆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文德生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市直有关单位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