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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管理;落实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落实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政策、规划,落实劳动预备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备案。

  承办就业、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建设和就业培训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负责市本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人事代理对象的出国政审工作。

  (五)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属单位以及中直区直驻河池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随调配偶工作安排情况;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宣传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和稳定工作。

  (六)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务员分类、录用、培训、考核、奖惩、任用、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配套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培训登记工作;负责各县(市、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具体办理市人民政府行政任免有关事项;落实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完善政府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

  (七)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落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负责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和市称号专家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小高地管理和建设工作。落实自治区博士后管理制度;落实自治区吸引回国专家、留学人员来桂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国(境)外机构在我区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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