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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督查、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相关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等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由本局办理的相关信访任务。

  (二)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承担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和普法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三)规划财务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及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承担局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本局综合统计工作。

  (四)就业促进和培训科

  拟订市本级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落实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措施;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市就业的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

  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规划;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管理;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落实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的政策,组织实施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工作;落实人员调配及随军家属安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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