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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池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3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河池中直区直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决定成立河池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方 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林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祖林  市商务局局长
  陈振华  市科技局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梁耀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盛怀  市林业局局长

  覃于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韦森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韦德蓬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韦明放  市司法局副局长

  银小菊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韦炳军  市农业局副局长

  韦 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梁 涛  市卫生局副局长
  徐 新  市国资委副主任
  韦海成  市地税局副局长

  麦高峰  市国税局副局长
  吴荣全  市工商局副局长
  韦国流  市质监局副局长
  黄英儒  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黄冠霖  市科技局副局长

  银联强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韦振规  市法制办副主任
  张首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罗大庆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韦庆芳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副局长韦平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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