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现状基础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3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河池中直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调控引导作用,确保城乡建设快速、科学、协调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03版《河池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我市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武汉华中科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此次修编的规划设计单位。目前设计单位正在着手进行河池市现状基础资料收集及调研等前期工作,为确保规划修编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修编工作基础资料收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
城市总体规划是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城市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也是我市实施各层次法定规划的重要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有关单位一定要增强机遇意识,把这次总体规划修编作为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的机遇,强化全局意识,密切配合我市城乡总体规划修编设计单位的工作,积极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共同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二、明确要求,抓好落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河池中直、区直有关单位要充分把握好城市发展的目标定位、发展战略、空间布局等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进行核实,以保证在总体规划相关规划分析中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各有关单位务必于11月20日前按要求,将收集、整理好的资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按材料要求的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或提交至材料收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