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的通知

  考核人:         复核人:           统计人:
  注:1.备注栏有关数据须如实填报;如有空缺的,扣除对应栏相应一定分值。
  2.单项扣分可以超过所在区块总分,初评分以减扣分列示。

  附件2:
  浙江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评价表

  被考核单位:

项目

责任内容

自评分

初评分

综评分

一、组织(10分)

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联络人员(5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路线、方针与政策,对本部门、本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5分)

二、教育(10分)

积极宣传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规、规章和政策(2分)

教育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并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专题研究(3分)

主要领导在重要会议上对本部门、本系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有部署和强调(5分)

三、制度(10分)

制订本部门、本系统减轻农民负担相关制度,不出台与减轻农民负担精神相违悖的文件、政策(10分)

四、监管(65分)

日常监管(25分)

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收费政策和规定,杜绝本部门、本系统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搭车收费和其他非法代征代扣等行为(5分,发现1起本项不得分)

未经省级以上财政、物价、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擅自出台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只收费不服务(5分,发现1起本项不得分)

在农村兴办各项事业,不得向农民集资,不得开展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3分,发现1起本项不得分)

严格执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3分)

认真处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案件和工作任务,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5分)

认真接待处理农民信访举报案件,无重复、越级信访,无信访积案,当年办结(4分)

重点领域治理(40分)

确定本部门、本系统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领域(10分)

制定治理方案,部署治理工作(5分)

围绕重点治理领域开展1次以上涉农收费自查自纠或明查暗访(15分)

重点治理取得实效,有重点治理总结(10分)

五、档案

(5分)

各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档案资料完整(5分)

合     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