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3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河政办发[2010]27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评查组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选调相关人员组成评查工作组。
二、时间安排
案卷评查工作时间为十天,自2010年11月25日至2010年12月5日止。
三、评查范围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受委托的组织,)按照一般程序受理和实施的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并已办结的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
四、评查的内容
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是: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执法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行政复议当事人确定是否准确;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行政复议决定是否认定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行政复议决定是否依法送达。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是:行政许可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事实依据是否合法充分,许可条件是否完全具备;许可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告知权利是否准确;是否依法组织听证;准予行政许可是否有法定依据;许可内容和时限是否合法、适当等。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是:行政处罚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处罚依据是否合法、适用是否准确;处罚幅度是否合理适当;告知权利、交待的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到位;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扣押、没收的财物处置是否适当;是否存在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