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完成节能减排攻坚任务的实施方案
(河政办发〔2010〕3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实现,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攻坚阶段工作部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将市节能减排办有关人员整合组成1个总协调组和4个督查指导组,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实行按县分组包干督查指导,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主要指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分组安排及工作职责
(一)总协调组 负责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面上的指导,并对各督查指导组进行协调和监督,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组 长:欧孟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梁日端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副 组 长:李文纲 市经委主任(对节能降耗负责)
廖锦成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韦永福 市环保局局长(对污染减排负责)
蓝飞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对建筑节能负责)
黄乃明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对公共节能负责)
黄焕芳 市统计局局长
文 浩 河池供电局局长(对完成限电计划负责)
成 员:覃孟珍 市统计局调研员、副局长
徐斌海 河池供电局副局长
总协调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密切联系各组,收集各组信息,根据各组督查情况,综合分析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配合做好全市节能减排督查工作。
主 任:欧孟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常务副主任:韦相值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成 员:韦德武 市人民政府第三秘书科科长
龙 尉 市统计局能源统计科副科长
钟福祥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科员
唐毓广 河池供电局营销部主任
谭 琦 市政府办第三秘书科干部
(二)督查指导组 各组主要负责督促和指导县(市、区)执行市人民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通过督查指导确保所负责的县(市、区)完成“十一五”和今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及2010年第四季度节能减排攻坚战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