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先行原则。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制定改造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兼并原则。旧城改造坚持成片开发,连片建设的指导思想,实行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旧城改造工作的推进。
(三)循序渐进原则。按照先易后难,一次规划,分步推进,成熟一块,改造一块的原则开展工作。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业主积极性高、资金落实到位、改造方案可行的区域、地块或单位,优先安排改造。
(四)因地制宜原则。在改造模式上,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业主参与的方式,因地制宜地指定改造计划和改造方案。
七、优惠政策
(一)适用范围。凡处于本次旧城改造范围内,经市人民政府确定列为旧城改造的区域、片区、地块或单位,以及经市人民政府确定列为建筑立面改造范围的城市街道,均可享受本次优惠政策。
(二)优惠措施。
1.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临时占道费、建筑垃圾处置费。
(1)全免收费。对沿街两侧高低不齐的建筑进行加高补齐的,在办理规划、土地、建设、房产等手续时,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临时占道费、建筑垃圾处置费。
(2)减半收费。对旧城改造片区或地块实施整体改造建设或对沿街两侧单栋危旧房屋实施拆除重建的建设项目在办理规划、土地、建设、房产等手续时,减半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临时占道费、建筑垃圾处置费。
2.财政资金补助。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立面改造项目进行补助。
(1)对沿街两侧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所属的办公楼、办公综合楼及其他房屋的外立面进行改造装修的,政府补助建设费用的50%。
(2)对沿街两侧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所属的房改房,私人所属的私人房屋的外立面进行改造装修的,政府全额出资建设。
(3)对沿街两侧现行的外挑(外凸)防盗网实施拆除,政府按照河池市造价信息公布的同一时期市场价格给予补偿。
3.免费提供设计图。对于沿街立面整治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免费提供街景立面设计图。
八、工作要求
(一)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改造步伐。建设资金是加快旧城改造步伐的基础,要大力拓宽融资渠道,想方设法筹措建设资金,采取“以地生资,招商引资,社会集资,吸纳民资”等投资融资的多元化融资机制,鼓励企业、集体及个人投入资金参与旧城改造,保证旧城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