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责任分工
各单位一把手是旧城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落实,真正把旧城改造工作抓紧、抓好。各单位责任分工具体为:
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各年度旧城区拆迁改造建设方案及计划,确定具体工程项目;指导和督促各分指挥部做好改造范围内的人口、建筑物、土地权属、房产权属等相关资料的调查摸底,制定相应改造项目的各类工作方案等;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金城江区政府:负责片区改造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级旧城改造项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编制改造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编制改造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办理规划手续,负责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办理旧城改造规划建设手续,做好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旧城改造区域的土地权属调查、确认和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审查报批;根据旧城改造规划,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报市政府审批,组织实施土地出让和办理用地手续;对旧城改造项目用地的土地利用条件进行监督和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旧城改造中的政府补助经费,并解决落实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办公经费。
市城投公司:负责旧城改造项目融资工作。
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旧城改造建设用地的收储工作。
市市政局:负责提供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公共设施调查情况,组织实施各片区改造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地下管网、公共供排水和照明、绿化、广告招牌、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市发改委:负责旧城改造工作的立项备案。
市国资委:负责对旧城改造中国有、集体资产处置进行监管,指导改造涉及到企业的改制工作。
市招商局:负责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旧城改造拆迁信访评估和拆迁过程中信访问题的协调解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旧城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治安保卫、交通组织工作,协助实施行政强拆、司法强拆等配合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旧城改造工作中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的制定和检查督促。
市文广局:负责做好旧城改造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