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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红水河航道恢复通航工作的通知

  5.龙滩升船机(500吨级)扩建完成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监督单位:河池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西江黄金水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航道航标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红水河桥巩至来宾段航道航标布设、航道开工作;红水河天峨至桥巩段临时航道航标布设;西南水运出海通道红水河曹渡河口至桥巩航道整治工程建设任务(配合单位:天峨、南丹、东兰、大化、都安县交通运输局,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三)港口码头建设

  1.河池港天峨作业区码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时间:2012年6月30日。责任单位:天峨县人民政府;监督单位: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河池市西江黄金水道办)。

  2.河池港东兰作业区码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时间:2012年6月30日。责任单位:东兰县人民政府;监督单位: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河池市西江黄金水道办)。

  3.红水河沿江30个客圩渡码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时间:2012年6月30日。责任单位:天峨、南丹、东兰、大化、都安县交通运输局;监督单位:河池交通运输局,河池市西江黄金水道办)。

  (四)船员培训和航运市场培育

  1.积极组织船员进行红水河航线适应考前培训,并组织完成船员考试发证工作(责任单位:河池海事局;监督单位:广西海事局;配合单位:天峨、南丹、东兰、大化、都安县交通运输局,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2.协调运输企业做好货源和运输船舶组织对接,落实境内沿江航运市场培育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天峨、南丹、东兰、大化、都安县交通运输局;监督单位: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河池市西江黄金水道办)

  三、组织机构

  (一)建立河池市红水河复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由河池市西江黄金水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

  副组长:交通运输工作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河池海事局局长,天峨、东兰、大化县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共同担任。

  成 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港航工作的副局长,河池海事局分管通航工作的副局长,天峨、南丹、东兰、大化、都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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