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龙滩升船机(500吨级)扩建完成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监督单位:河池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西江黄金水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航道航标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红水河桥巩至来宾段航道航标布设、航道开工作;红水河天峨至桥巩段临时航道航标布设;西南水运出海通道红水河曹渡河口至桥巩航道整治工程建设任务(配合单位:天峨、南丹、东兰、大化、都安县交通运输局,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三)港口码头建设
1.河池港天峨作业区码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时间:2012年6月30日。责任单位:天峨县人民政府;监督单位: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河池市西江黄金水道办)。
2.河池港东兰作业区码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时间:2012年6月30日。责任单位:东兰县人民政府;监督单位: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河池市西江黄金水道办)。
3.红水河沿江30个客圩渡码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时间:2012年6月30日。责任单位:天峨、南丹、东兰、大化、都安县交通运输局;监督单位:河池交通运输局,河池市西江黄金水道办)。
(四)船员培训和航运市场培育
1.积极组织船员进行红水河航线适应考前培训,并组织完成船员考试发证工作(责任单位:河池海事局;监督单位:广西海事局;配合单位:天峨、南丹、东兰、大化、都安县交通运输局,河池市交通运输局)。
2.协调运输企业做好货源和运输船舶组织对接,落实境内沿江航运市场培育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天峨、南丹、东兰、大化、都安县交通运输局;监督单位:河池市交通运输局,河池市西江黄金水道办)
三、组织机构
(一)建立河池市红水河复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由河池市西江黄金水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
副组长:交通运输工作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河池海事局局长,天峨、东兰、大化县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共同担任。
成 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港航工作的副局长,河池海事局分管通航工作的副局长,天峨、南丹、东兰、大化、都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