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糖料蔗产区规范化管理促进蔗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327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蔗糖产业是我市重要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受自然灾害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糖料蔗产量逐年下降,糖料蔗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加上当前食糖价格大幅攀升,食糖利润空间增大,存在抢购糖料蔗的严重隐患。为加强蔗区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蔗农及制糖企业的利益,促进蔗糖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蔗区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糖料蔗产区区域的确定和管理
糖料蔗区域由制糖企业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已经确认的糖料蔗区,应保持相对稳定;因情况变化,制糖企业需要调整或者扩大蔗区范围的,须征求有关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和糖料蔗生产者的意见后,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需跨县(市、区)扩大蔗区范围的要向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所涉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协商确定。蔗区区域一旦确定后,就必须坚持“谁扶持、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禁止私建糖料蔗交易市场
除合法企业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擅自收购糖料蔗。对擅自非法收购糖料蔗,扰乱蔗区管理秩序的,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加强制糖企业的自律管理
蔗区管理的重点是企业法人代表,加强制糖企业的管理,要从源头抓起。由市糖业生产办公室协调各制糖企业,制定行业自律规定,各制糖企业签订行业自律协议书,实行蔗区管理保证金制度,每家糖厂交保证金100万元。榨季结束后,企业没有违规行为,保证金及产生的利息如数返还,存在违规行为的按自律规定扣罚保证金。
四、蔗区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蔗区管理工作,维护蔗区正常秩序,确保政令畅通。各县(市、区)、乡镇行政一把手对蔗区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行动,切实做好蔗区管理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蔗区管理不力而引发严重社会稳定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