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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0〕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6日全省、10月8日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后3个月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实现2010年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工作目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县所有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
  营单位,重点检查煤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各级各部门和各个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做到“全覆盖、拉网式、梳篦子、不留死角死面”,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以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继承同志任组长,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杰同志、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胡建国同志任副组长,17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和19个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工作。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县、乡(镇)、企业三级同时启动的原则和企业自查、行业专项检查和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全生产专业办公室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根据辖区和行业的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并于10月20日前报送县安监局,并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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