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四、工作职责
(一)县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审核批复县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组织县级重点检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县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清理和综合协调工作,配合监察、审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相关股室负责填报县级部门预算安排相关项目和对下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及相关内容。
县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牵头负责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配合县财政局做好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
县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水利局、文广局、卫生局、林业局、扶贫办、农业、农办等涉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县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专项清查工作。
五、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此次专项清查范围包括全县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主要有财政、发改、农业、农机、农办、乡企、林业、水利、畜牧、国土、环保、扶贫、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文化旅游、教育、科技、交通、供销、人行等部门。
(二)内容。
1、清理。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范围内2007-2009年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检查。主要检查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