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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五是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要切实抓好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检查其安全条件是否合格,周边安全距离是否达标,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检查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必须落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派驻安监员制度,紧紧盯住烟花爆竹生产的全过程,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行为;春节期间严禁设置烟花爆竹摆卖一条街和集中贸易。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民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市经委、市工商、市供销等部门参与市级的专项督查。

  六是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重点检查商场、宾馆饭店、医院、车站码头、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等。加强居民住宅楼、“三合一”建筑、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市级的专项督查。

  七是水上交通。以景区水域、河流、水库为重点,强化船只检验和船员培训,加强水上交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水上交通运输秩序,坚决打击超载超员等违章行为以及“三无船舶”参与营运的现象发生,确保水上旅游、交通作业安全。由河池海事局牵头,市交通局、水产畜牧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市级的专项督查。

  八是建筑施工。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办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是否定期检验合格,严禁无证施工、超资质能力承揽工程,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不经岗前培训进场作业。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特别是对不报建、无施工资质的私房建设要严格监管,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不达到安全条件要求的不能恢复施工。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级的专项督查。

  九是特种设备。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严防各种设施带病运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情况。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级的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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