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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河池中、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春节及“两会”期间我市的安全生产,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1年1月18日至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

  一是煤矿。重点检查煤矿矿井通风管理、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打击非法开采和关闭未取得证照煤矿的落实情况等。要坚决杜绝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行为,保证合理、正常、安全的生产秩序。对应关未关和死灰复燃的小煤矿,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由市经委牵头,市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参与负责市级的专项督查。

  二是非煤矿山。要进一步加大对南丹大厂、环江北山、金城江五圩、罗城宝坛等重点矿区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尾矿库、采空区、老塘积水、高陡边坡、有毒有害气体等隐患的探查和治理;检查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以及开采残矿的矿山的安全治理和监控防范情况;检查露天矿、采石场安全防范和打击非法开采执法情况;检查尾矿库安全情况。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级的专项督查。

  三是道路交通。加强对各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运输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严禁春运“病车”上路,严防“三品”上车。要加强对车辆行驶的安全检查,严肃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严格控制运输路线,严禁非法运输。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尤其要严禁农用车载客,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要加大对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的防范整治力度。各县(市、区)政府、交管部门要制定应对冰冻等极端天气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由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运管、农机、公路等部门参与市级的专项督查。

  四是危险化学品。要以严防剧毒化学品流失和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为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凡是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参与市级的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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