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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负责市级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二)管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三)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市人民政府研究中心。

  负责市政府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负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有关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组织起草或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件,起草市政府市长的讲话、调研报告;负责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撰写会议简报、纪要;处理市政府市长的文电、信函、批示,协调督查室和各有关科室确保市政府市长批示和指示的落实;办理国防动员、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等方面的文电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办理办公室机关的有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办公室领导同志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安排;负责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的有关文电处理工作;办理本办有关往来文件,处理本办有关来信来访;负责撰写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综合性会议的会议纪要;起草办公室领导有关讲话材料、办公室机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研报告、会议简报、会议纪要和有关文稿;负责本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干部职工普法、扶贫帮扶工作;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与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市直委、办、局办公室沟通联系;协调办理本办各科(室)、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第一秘书科。

  负责对应的市政府副市长政务活动、外事活动的具体安排,起草对应的市政府副市长的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处理和督办对应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文电、信函、批示及其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发展改革(粮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机构编制、统计、市政、物价、机关事务、接待、法制、信访、人民防空、税务、金融、应急、督查、住房公积金、土地储备(城市投资)、驻外办事处、政务服务、档案、地方志编纂、纠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龙滩电站建设及岩滩电站扩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文电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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