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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3、高新技术与成果管理科。
  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工交领域的重大科技公关、科技创新工程、新产品研制与中间试验等计划;负责制造业信息化工作,推进工交领域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负责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工交领域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制;指导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负责高新技术统计工作;提出科技兴市措施和指导县、乡开展科技进步目标考核工作;归口管理河池市科技奖励、成果管理;负责承办科技成果登记、评价、申报鉴定、推广、保密和科技奖励编制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项目指南;组织协调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和示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科技成果档案的整理并提交档案室管理。
  4、知识产权与科技合作普及科。
  组织宣传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和专利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本市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及管理工作措施;负责管理全市专利工作,指导、协调县(市、区)、部门、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统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知识产权事宜;研究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负责专利工作的国内外联络、合作和交流;处理或协调专利和知识产权纠纷,查处专利侵权行为和假冒专利行为;负责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县(市、区)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全市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协助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专利代理人;负责相关会议活动;组织实施重大专利技术的推广示范工作;承担河池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工作;负责管理全市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年度计划及官方合作协议;负责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科技合作项目的技术、资金、设备、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全市科技人员出国及来访专家学者的审核工作;协助自治区科技厅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及科研部门进出口权的申报及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市场、技术转移、民营科技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内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审批和登记工作。负责组织技术出口、新技术新产品境外参展、技术贸易考察、国际学术会议、科技人员出国培训以及聘请国外技术人员来我市工作的立项申报工作;组织科技项目对外招商引资、引智工作;负责“一周三会”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人员编制

  河池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知识产权局局长);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党组领导和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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